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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章 六十年代不甘人物四十七


  “你还有完没完,还让不让人睡啊!你不累,我还累得很呢?”程少凌没好声气说道:

  “你这个死鬼,那可是好几百块钱,你怎么就这么没心没肺的,只知道睡睡睡。”姚娟气愤的往丈夫腿上踢了一脚。

  “那又怎么样?反正又不是我们的钱,”话一说完,程少凌顿时明白了妻子在想什么,“你该不会在惦记春丫那几百块钱吧!”

  “难道不应该吗?”姚娟理所当然说道,“你妹妹可是还没嫁人,所以她身上的钱就应该交出来才是。”

  “毕竟哪有一个没出嫁的姑娘,手里拿捏着那么一大笔钱,把家里的哥哥都给比下去了。”

  “所以啊!为了面子上着想也好,为了咱们这个小家的利益考虑也好,你都应该去跟咱爹和娘好好说道说道,这说什么也要你妹妹把钱给交出来才行。”

  “你说的倒也是,”程少凌顿时来了精神,“要不然我明天就找娘说道说道,毕竟比起爹来,还是娘比较疼我这个小儿子。”

  “你这样想就对了,”姚娟心情好了起来,随之打了个哈,“好了,赶紧睡吧!我都快要困死了。”

  程少凌……

  不是,这个臭婆娘怎么就这么可恶。

  把他给搞得精神好起来,她臭婆家居然转头就要睡了,那他现在睡不着该找谁去。

  还能是找谁,当然是直接往姚娟身上压下去。

  竟然他现在睡不着,那姚娟也别想睡。

  隔天早上一起来,程少凌就晃悠到母亲身边小声问道:“娘,春丫那几百块钱……”

  “咋啦!心痒痒的,都快吃不好,睡不好了是吗?”程母还不了解这个小儿子吗?

  他股一翘,她这个做母亲的就知道他在想什么?

  “娘,”程少凌尴尬摸了摸头,“那毕竟是好几百块钱,儿子长这么大还没见到过那么多钱,所以就……”

  “就是什么,”程母随即拧起小儿子的耳朵,“我告诉你,那是你妹子的钱,我和你爹都没惦记呢?所以你臭小子就给我收起那不该有的贪念。”

  “娘,松手,松手,快疼死儿子了。”程少凌痛得哇哇直叫。

  “哼!”程母冷哼了声,松开了儿子的耳朵,“程少凌,做人得要点脸,特别是身为一个男人,你说你一个做大哥的惦记妹妹的钱,你就不觉得脸臊得慌吗?”

  “没出息的东西,我怎么就生出你这么个……”

  “不对,”程母马上想到了什么,“你是什么德性,我还不了解吗?这要是没有人跟你说点什么的话,你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惦记上你妹妹的钱。”

  “是姚娟对不对,”程母恨恨瞪着儿子,“你们夫妻俩可还真是天生一对啊!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,让你娶了姚娟那个女人进门。”

  对于老四的媳妇,程母当初是看不上的。

  第一次来家里相看的时候,那双眼珠子就左打量右打量的,恨不得把他们家里里外外给打量一遍。

  总之一看就是心眼太多,娶进门来肯定没个安分的。

  可偏偏小儿子一眼就看中了姚娟,闹死闹活的非要娶。

  这做父母的能拧过儿子的吗?

  所以哪怕心里再怎么不愿意,程母也只能同意小儿子把人给娶进门。

  反正她这个做婆婆的到底还有点本事,也不怕姚娟进门闹什么妖娥子。

  可就算如此,这些年来程母也没少被姚娟给气着。

  “娘,你怎么到现在还说这话啊!”程少凌不满说道,“这都已经多少年了,你还总是把这句话挂在嘴边,也就难怪姚娟老是心里不舒服。”

  “她心里不舒服关我屁事,”程母又被气着了,“滚滚滚,赶紧给我滚远一点,看着就来气。”

  “那春丫那钱……”

  “程少凌,你是想让老娘打你一顿是不是。”程母手痒痒了。

  “没有的事,没有的事。”程少凌赶紧跑开,毕竟要是真的把母亲给惹火了,那可就真的要挨打。

  早上吃的自然是红薯稀饭。

  当然是那种米粒少,红薯多。

  而这样的早饭,在他们这个地方已经算是好的了,好多些人家连这样的早饭都吃不上。

  有红薯就不错了,还想要有米粒,也不怕把裤底给吃穿。

  说真的,对于这样的早饭,程春丫当然是嫌弃的。

  不过就算再嫌弃,程春丫还是把属于自己的那份早饭给吃干净。

  浪费粮食不但可耻,还会遭天谴的。

  “春丫,你这两天就在家里先歇歇,等过两天再到地里去干活。”看着闺女那张白嫩嫩的脸蛋,程母心就痛啊!

  老二那个没用的怂蛋,这要不是他太没用,闺女哪需要回来种田。

  就凭闺女这样的样貌,在部队什么样的对象找不到。

  不能想,不能想,越想就越憋火。

  “知道了,娘,”程春丫放下碗筷说道,“我等会给我二哥写封信寄去报个平安,免得他在部队那边担心。”

  “担心个屁,”程母没好声气说道,“他心里要是但凡有点你这个妹妹,那就不应该让你回老家来。”

  “娘一想到你这白嫩嫩的脸蛋要下地去干活,我这心里就难受得不行。”

  “好了,说这些干嘛呢?反正闺女回来都已经回来了,你就算心里再怎么气老二也没用,”话说着,程父就看着女儿说道,“是应该给你二哥去封信,免得他在部队挂心。”

  一家人吃完早饭就全部出门去了。

  该到地里上工的去上工,该到学校读书的读书。

  至于年纪小还没读书的,也得出门去找找野菜,抓蚯蚓回来喂鸡。

  程春丫把信写好,就出门要去市里寄信。

  而从家里出来后,一路上当然又免不了吸引别人的目光。

  不过可能是因为程春丫长得太好看的原因,和昨天一样,楞是没有一个上前来跟她搭话。

  步行了四十分钟左右,程春丫来到了市里邮政局。

  把信寄出去后,程春丫打算去回收站淘些书回去。

  至于捡古董,像一些年代文里回收站简直就是女主发家致富的金手指。

  呵呵!清醒点吧!

  现实中哪那样的好事,又不是只有你一个聪明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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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作者有话说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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